3名警員去年6月涉在北區醫院內虐待一名因襲警被捕的六旬老翁,其中二人承認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還押候懲,餘下一人否認控罪於區院受審,法庭(24日)裁定案件表證成立。31歲被告林易昇出庭自辯稱,事發當晚乃他轉往刑事調查組工作的首個工作日,甫上班便要處理兩宗案件及其他很多事項,感到很大壓力,故當時在病房內一度「好似hang左機咁」。他見到其餘兩名被告拍老翁的面及扯他衣服,以為他們是要叫醒老翁及替他抹面。
被告林易昇供稱,他於2014年加入警隊,案發前不久才由軍裝轉為刑事調查組,案發前一晚深夜才正式到刑偵組上班。在事發後約一個月他便離職,因當時正值反修例事件,其母擔憂他工作安全,加上自己想趁年輕時嘗試投考消防及救護等其他紀律部隊,遂決定離開警隊。
林指在刑偵組上班首日,便被派往北區醫院處理醉酒傷人及襲警事件,他到醫院時事主鍾志華時仍未清醒。期間,案中次被告向他表示鍾發酒瘋傷到一名警員,他遂隨對方到達涉事病房調查,而首被告就稱被踢並已向上司報告。
林表示入到病房後,曾嘗試喚醒鍾但不成功,但見他「口嗡嗡」,便低頭靠靠近希望聽清楚他說甚麼。此時首被告卻在他身後說:「喂,醒啊」,他並聽到「啪」一聲,並見「喺我側邊有個速度好快嘅手掌拍左埋去鍾嘅右臉」,當時意會到首被告是嘗試喚醒鍾。
但鍾仍然沒有睜開眼,他未清醒便不能作出拘捕,林於是垂頭望着電話想:「開工兩個鐘就接左兩單案件喇」,並「煩惱緊無其他CID同事喺側邊,壓力好大,同時處理唔到咁多嘢」。
林說在他思考期間,曾聽見次被告說:「嘩,做乜嘔晒啲嘢出黎啊」,他因留意着電話,眼尾睄見次被告扯鍾的衣服,以為次被告是幫鍾抹臉,他坦言:「當時唔覺得過分用力」。
林指他仍繼續低頭思考,當時「個腦空白一片,好似電腦hang咗機咁,感到工作壓力好大,同時要處理嘢及咁多文件」。而他因垂頭太久,期間抬頭「諗住郁下」,但只望到天花板,又想着為何電話沒有信號。林直言,當時實在不想鍾醒過來:「佢醒咗我就要處理更加多嘅嘢」。
3名被告依次為歐國偉(25歲)、鄧文謙(24歲)和林易昇(31歲)。歐及鄧承認於去年6月26日,在北區醫院身為警員,故意作出不當行為,即非法襲擊鍾志華(62歲)。而林則否認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,及屬交替控罪的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。事發歐被停職,而鄧及林則已離職。
被告林易昇